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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DHL欧洲及欧洲中转国家申报价值要求更新&大陆TNT不接受带电货物通知 【2021(客)字第018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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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
         我司香港DHLH渠道更新欧洲及经欧洲中转国家走货要求:欧洲及经欧洲中转的国家不接受30USD以下货物走货,提供交易证明也不接受,0-5KG货物必须提供交易证明走货(交易证明必须为英文版本且真实有效),详细见附件黄色更新国家,请如实申报货物价值,如因未正确申报及低申报造成的后果请自行承担(最低罚款450RMB/票),生效时间从2021年6月30日18:00起,另即刻起,我司大陆TNTG渠道暂停接收带电货物,恢复之日待通知,谢谢!